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8/30 00:00:00浏览:

 

各处室、系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39号)文件,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参加2016年度湖南省职称评审的人员仅限于提交了职称申报计划的在职在编人员,其他未提交职称申报计划的人员不做考虑。本次申报仅限非高校教师系列,高校教师系列待省教育厅正式评审文件下发后再通知。

 

二、根据个人申报、部门审核提交的职称申报计划,组织人事处进行了汇总,并向学院进行了汇报,结合学院实际,以学院研究确定的职数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现将审批通过后的2016年度我院职称评审职数计划公布如下:

 

 

高教系列待省教育厅发布正式文件后再定。

 

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准备近五年的继续教育材料,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准备近四年的继续教育材料。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46号)文件要求,2016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2016年以前,可为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继续教育登记需要职称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登记证书,确保信息规范完整,并有施教机构确认盖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含培训通知、结业证书、培训签到表等)。请所有申报职称人员(含高校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按文件要求分年度填写好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将证书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并于2016年9月5日前交组织人事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验印。

 

四、其他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方式评审的部分职称(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专业)请各位申报人员自行报名参加考试,注意参考(评)要求,认真及时做好材料准备,组织人事处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根据湘人社发〔2016〕39号文件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在符合本岗位(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按审批通过职数的2倍组织申报。

 

六、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自律。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应增强自律意识,诚信参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做出书面承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签名负责。凡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未承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于不按规定和要求填报、提供材料、填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文件进行处理。

 

七、继续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正高40%以内,副高55%以下。评委会在投票表决时,还须将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与核准的评审职数(对应申报专业备案表)进行核对,不得跨专业、超职数评审。

 

八、201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呈报时间为9月28日至30日,专业技术人员在9月30日(接收申报材料截至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学院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材料提交时间暂定为为9月10日-9月15日,逾期不再接收参评材料。教师系列待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出台后再行通知。

 

九、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9月30日,其后取得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其中,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十、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仍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2016年度开始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启用新的模板,请大家前往网址或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栏目中下载。政工系列模板请前往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栏目中下载。

 

十二、2016年度湖南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65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精神,全国通用标准60分和省内合格标准50分在参评相应级别的职称时有效。符合相关条件的,职称外语可免试或在省内合格标准上降分或仅作参评依据。

 

十三、请各位申报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准备材料,关注相关职改办要求,按时、按质、按要求提交材料。经济、工程系列请关注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会计系列请关注湖南省财政厅网站;社科系列请关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图书系列请关注湖南省文化厅网站;土建系列请关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

 

十四、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提交的材料仅限三袋,装不下的请严格按照各系列要求提交材料,不要将不作要求的材料充数。系列职改办将不接收超出三袋的材料。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6年8月30日

2016年8月30日各处室、系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39号)文件,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参加2016年度湖南省职称评审的人员仅限于提交了职称申报计划的在职在编人员,其他未提交职称申报计划的人员不做考虑。本次申报仅限非高校教师系列,高校教师系列待省教育厅正式评审文件下发后再通知。

二、根据个人申报、部门审核提交的职称申报计划,组织人事处进行了汇总,并向学院进行了汇报,结合学院实际,以学院研究确定的职数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现将审批通过后的2016年度我院职称评审职数计划公布如下:

   

高教系列待省教育厅发布正式文件后再定。

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准备近五年的继续教育材料,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准备近四年的继续教育材料。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46号)文件要求,2016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2016年以前,可为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继续教育登记需要职称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登记证书,确保信息规范完整,并有施教机构确认盖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含培训通知、结业证书、培训签到表等)。请所有申报职称人员(含高校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按文件要求分年度填写好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将证书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并于2016年9月5日前交组织人事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验印。

四、其他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方式评审的部分职称(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专业)请各位申报人员自行报名参加考试,注意参考(评)要求,认真及时做好材料准备,组织人事处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根据湘人社发〔2016〕39号文件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在符合本岗位(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按审批通过职数的2倍组织申报。

六、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自律。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应增强自律意识,诚信参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做出书面承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签名负责。凡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未承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于不按规定和要求填报、提供材料、填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文件进行处理。

七、继续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正高40%以内,副高55%以下。评委会在投票表决时,还须将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与核准的评审职数(对应申报专业备案表)进行核对,不得跨专业、超职数评审。

八、201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呈报时间为9月28日至30日,专业技术人员在9月30日(接收申报材料截至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学院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材料提交时间暂定为为9月10日-9月15日,逾期不再接收参评材料。教师系列待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出台后再行通知。

九、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9月30日,其后取得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其中,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十、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仍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2016年度开始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启用新的模板,请大家前往网址或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栏目中下载。政工系列模板请前往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栏目中下载。

十二、2016年度湖南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65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精神,全国通用标准60分和省内合格标准50分在参评相应级别的职称时有效。符合相关条件的,职称外语可免试或在省内合格标准上降分或仅作参评依据。

十三、请各位申报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准备材料,关注相关职改办要求,按时、按质、按要求提交材料。经济、工程系列请关注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会计系列请关注湖南省财政厅网站;社科系列请关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图书系列请关注湖南省文化厅网站;土建系列请关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

十四、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提交的材料仅限三袋,装不下的请严格按照各系列要求提交材料,不要将不作要求的材料充数。系列职改办将不接收超出三袋的材料。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