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子考勤,根据《学院(中心)电子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人事处会同信息化职能部门制订了电子考勤操作细则如下:
一、电子考勤时间
(一)执行常规工作制的岗位人员
1.上班签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0分钟以内刷卡为正常上班签到;超过10分钟至2小时以内刷卡,视为迟到;上午不刷卡,下午下班正常刷卡,或上班2小时以后刷卡,下午下班正常刷卡,视为旷工半天。若多次刷卡,系统自动采集第一次刷卡的信息。
2.下班签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0分钟以内至当日24点前刷卡为正常下班签退;下午下班提前10分钟以上至2小时以内刷卡,视为早退;上午上班正常刷卡,下午无正当理由未刷卡,或上午上班正常刷卡,下午下班提前2小时以上刷卡,视为旷工半天。若多次刷卡,系统自动采集最后一次刷卡的信息。
(二)执行轮班值班制度的岗位人员
1.执行轮班值班制度的岗位(如学生保卫、图书、医务等)人员,轮值白班时(含假期值班)按常规执行上、下班电子考勤;因工作需要实行跨天值班的,一次值班需刷四次卡,即上班刷一次,学校就寝时间后至24点之间刷一次,第二天学校起床时间后至学校上班时间前刷一次,值班人员下班时再刷一次。
2.根据辅导员工作性质和特点,辅导员考勤的时间和节点按照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哺乳期女职工
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考勤系统完善后,女职工本人可以在人事系统中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组织人事处审核。考勤系统未完善前,仍由部门考勤员在系统中单独设置。
二、请假、外勤等的审批流程
因个人原因需请假或因工作需要出外勤等,应提前在系统中申请(考勤系统未完善前,除在系统中申请外,请假仍需填写纸质请假单,出差仍需填写纸质出差审批单,以备组织人事处核发工资和备案)。未提前申请的,事后应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补登。原则上,外出办事的,应在工作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办理系统补登手续;忘记刷卡的,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办理系统补登手续。
请假、外勤等执行以下审批流程:
1.正校级领导请假,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和上级有关规定审批。
2.副校级领导请假,由学校党委书记审批。
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校领导审批,超过3天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院长审批(含国家规定可享受的休假,如婚假、产假、陪产假等)。
4.其他教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的由党总支书记/专职党支部书记)审批;4天以上7天以下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8天以上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且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学校院长审批(含国家规定可享受的休假,如婚假、产假、陪产假等)。
三、数据更新时间节点
由信息化职能部门于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下午五点对全校上月考勤数据进行最终更新,超过规定更新时间的一律不再更新,补登无效。最终更新后各部门即可下载考勤数据。
四、考勤统计及报送时间
考勤统计需报送的材料有:考勤报表和考勤佐证材料。
1.考勤报表。各部门下载考勤数据后,结合本部门请假记录及证明材料填写考勤报表。考勤报表分为《考勤记录表》和《考勤统计表》(可在系统中直接下载)。考勤记录表上由每位被考勤人本人签字确认;《考勤统计表》上的“部门审核的考勤结果”和“备注”栏由部门考勤员填写考勤异常情况,并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考勤统计表》格式见附表。
2.考勤佐证材料。考勤佐证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假需有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出差审批单等。系统未完善前,请假单、出差审批单等仍按原有程序提供纸质档。待系统完善后,可从系统中直接打印领导审批后的请假单或出差审批单,打印时注意分项分次打印。
3.报送时间。各部门考勤员务必于每月第四个工作日前将上月考勤报表的纸质档和电子档及考勤佐证材料一并报送组织人事处,以免延误工资发放。
五、考勤结果公示及应用
组织人事处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考勤结果,于每月第八个工作日前后向全校公示。个人考勤情况与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以及评优评先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