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政策

关于做好2018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时间:2018/11/01 16:53:13浏览:

各处室,各二级学院,各二级法人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精神,结合各系列职改办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8年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社科、工程、图书、政工、卫生)按对岗申报的原则,核定职数,实行差额申报。按照预申报通知要求,未递交《2018年度职称申报计划表》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同层级另一职称不受评审职数限制。

(三)编制外正式聘用的人员,由相关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职称申报,实行评聘分开。

二、资格审查要求

(一)个人自审。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留手印。

    (二)学院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及参评人员所在部门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学历查询要打印学信网备案表,学位查询要打印学位网查询证明,随学历学位复印件装订至参评材料相应位置。奖励除证书复印件外,还应将文件复印件一并装订入册。论文代表作要有查重报告,论文代表作和非代表作都要有查询证明(参考模板相应表格)并随参评材料装订。参评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同时所在部门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参评人员的测评结果(盖章签名纸质档和电子档《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职工申报职称测评表》)报学院职改办。

(三)职改部门形式审查。学院职改部门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验签名盖章是否齐备和材料是否完整。对手续不齐,材料不完整的退回申报者本人。

三、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81122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8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材料中所需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请与组织人事处李湘媛老师、张辉老师联系(电话:61516340);所有的复印件都需要2名证明人签字,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请联系组织人事处孙灵芝老师(电话:6316)。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请在相应位置预留白纸;社科、政工等系列需提供文章查重报告,可咨询图书信息中心彭志文主任联系(电话:13975156768)。

(三)申报材料分别按《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和《评审材料目录》的要求装订成册(各系列另有要求的除外)。所有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档案袋自行准备,请采购质量较好的),参评人员应自行准备好档案袋封面与裁剪好底部标签条,在正面贴好2018年度袋装封面,在底端处贴好底部标签条,侧面贴好侧面标签,具体参看附件中的模板。

(四)2018年省人社厅、各系列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评价办法都做了新的要求,请各参评人员下载《2018年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材料附件包》(附件1),按照所申报系列的要求认真准备,并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基础要求与各系列表述不一致的,以各系列为准。

四、工作安排

(一)2018年非高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呈报时间为1111110日,地点为明正楼612室。请各参评人员按时递交职称申报材料,并发送《公示表》电子档到邮箱:41496871@qq.com,逾期视为放弃2018年职称申报。

(二)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文件,2018年评审费标准为高级职称600/(含面试费200元)、中级职称215 /元、初级职称110/,按各系列要求实行代收代缴。

五、其他事项

因省教育厅职改办尚未下发2018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请申报2018年高校教师系列的人员可按照学院《关于印发<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安职院通〔201833号)文件要求提前准备材料,材料收取及其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辉 634013974862340

 

附件:2018年职称申报材料模板

     2018年职称申报材料模板.rar


 

 

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