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管理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流程及所需资料

作者:时间:2013/04/22 00:00:00浏览:

一、医疗保险关系从其它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转入湖南省省本级(以下简称“省医保局”)

   1、参保单位先到网上办事系统中的“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申报模块”填写并确认;

   2、参保单位到省医保局进行审核,并由省医保局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移人员本人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转出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4、转出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将盖章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至省医保局或者是直接交给转移人员,转移人员再交到本单位专管员,由单位专管员先在网上办事系统的“本统筹区外缴费情况申报模块”填写确认并打印《湖南省直管参保单位个人医疗保险本统筹区外参保缴费情况申报审核表》后连同《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一并交到省医保局。

 二、从湖南省省本级(以下简称“省医保局”)转出到其它统筹地区经办机构

    1、转出人员到转入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转出人员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省医保局开具《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后交到转入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或者是由转入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直接邮寄至省医保局,省医保局收到后再将《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至转入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