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岗位竞聘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10/15 00:00:00浏览:

 

一、公布岗位职数、竞聘条件和部门职责

公布方式:在校园网(教职工群)、校园电子显示屏发布相关信息,同时给各部门印发岗位竞聘相关纸制材料。

二、个人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1、管理岗位(含履行管理职责的专技岗位)申请表,要求在本周星期三下午5:00前以部门为单位交组织人事处,本周星期五前完成资格审查;

 2、工勤技能岗位申请表,要求在本周星期四下午5:00前交组织人事处,本周星期六前完成资格审查;

3、专业技术(含教师)岗位申请表,要求在本周星期五下午5:00前以部门为单位交组织人事处,下周星期三前完成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具体要求

1、所有表格在校园网组织人事处网页(或教职工群)下载。

2、岗位申报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上交申请表时证明材料一同上交(所交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备,不准弄虚作假)。

3、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处牵头,纪检、工会安排专人参与,教务处、科研处协助;

4、每人最多可申请两个岗位:

(1)现聘在管理岗位的中层干部(含履行管理职责的专技人员)和现聘招生就业专干申请岗位时,必须有一个岗位是现聘岗位,另一岗位的申请只要符合岗位基本条件,不受其他限制。

(2)现聘的专技人员,只要符合岗位基本条件,可以申请一个管理岗位、一个专技岗位;也可以申请两个不同部门的专技岗位。

(3)现聘工勤技能人员,只要符合岗位基本条件,可以申请一个管理岗位、一个工勤技能岗位;也可以申请两个不同部门的工勤技能岗位。

下列履行管理职责的专技人员(“双身份”人员),需同时填写管理岗位申请表和专技岗位申请表。填写管理岗位申请表时,管理岗位的名称填写下列对应的“专技岗位名称”,职级填写下列对应的“享受管理岗位待遇等级”。

专技岗位名称

享受管理岗位待遇等级

系主任

六级职员

系副主任

七级职员

系教学秘书

(含教务处教学秘书和教学运行人员)

八级职员

系学工办主任兼党务秘书

八级职员

督导评估(职教研究)办公室副主任

七级职责

财务处副处长

七级职员

继续教育部副主任

七级职员

安全技术中心主任

六级职员

安全技术中心副主任

七级职员

信息网络中心主任

七级职员

图书馆馆长

七级职员

5、竞聘未能上岗的人员,原已有编制的,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由学院安排适当工作,保留现有待遇不变,不服从安排的,按待岗处理或提前离岗退养处理(湘人发【2001】166号);现无编制的,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由学院安排适当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现有待遇不变,不服从安排的,予以解聘。

6、不允许不参加岗位申请。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岗位竞聘者,须写出书面报告,由岗位设置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附:各系部岗位职数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