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党员标准是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是规范和约束党员行为的基本尺度。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党员标准,始终根据自身地位和任务的变化,不断严格党员标准,切实提高党员质量。
建国之前,强调党员要做“群众模范”
1929年12月,为解决在农村环境中保持党和红军先进性的问题,毛泽东在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上起草了《古田会议决议》,提出入党的五个必备条件,除了强调政治观念、牺牲精神外,还特意增加了“没有发洋财的观念,不吃鸦片不赌博”等具体条款。当时,许多从农村入伍的战士和从旧军队起义投诚的官兵是抱着“当兵吃粮”“炮声一响,黄金万两”等思想参加红军的。因此,自觉克服“发洋财”的思想、去掉抽鸦片和赌博的恶习,这些标准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使我们的党和军队与旧党派旧军队划清了界限。
严格党员标准,中国共产党把这一原则作为增强战斗力的一条重要方法,并将之贯穿党的各个历史阶段。1939年5月30日,时任中组部部长的陈云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中,根据党的性质和当时的任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六条标准。这些标准把“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作为党员标准的核心内容,也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员要做“群众模范”的要求,为千百万要求入党和已经入党的先进分子的自觉锻炼和努力指明了方向和方法。
党员队伍在短期内迅速扩大,若不能及时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引导,使之端正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势必会影响整个队伍的健康成长,进而影响党的事业继续向前。基于此,时任中原局书记刘少奇撰写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列举了党员需要锻炼的六个方面的修养。中央政治局于1939年8月25日作出《关于巩固党的决定》,提出党员发展工作“求精不求多”。1940年10月1日,陈云在党内刊物《共产党人》上发表《巩固秘密党的几个问题》,明确提出“党员的质量重于数量”。党员标准、党员质量、党员修养,三者融合在一起,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石。
建国之后,强调“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
1951年2月,毛泽东在起草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中,号召要通过“普遍进行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使所有党员明白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时隔一个多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刘少奇作了《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的报告,提出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
这两次会议的召开有着强烈针对性——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各级党组织突击发展了一大批新党员。到1951年初,党员数量已达580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有的地方没有实行严格的控制与检查,致使一些思想落后分子也被吸收到党内。与此同时,一些老党员则认为革命胜利后任务已“完成”,贪图享受,不思进取。刘少奇指出,中国革命胜利后,新的更伟大更艰苦的革命任务已经被提了出来,因此,今后共产党员必须比过去具有更高的条件,才能担负这些任务,否则是不能担负这些任务的。
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继续提高党员质量,党中央采用批评——教育——清退的途径进行整党:先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考察每个党员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对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进行教育和改造,“对于经过教育仍不够条件的党员,作出适当的结论,指出他们不够条件,并请他们退党,这是必要的”。1951年至1953年,有23.8万名“各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被清除出党,9万多人不够党员标准自愿或被劝告退党,党员质量和数量得到双重提升,有效增强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凝聚力。
信息来源:共产党员网